古浪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昌岭山林区内举办庙会的通告 古政通字〔2017) 5号 为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,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》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禁止在昌岭山林区内举办庙会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从2017年起,禁止在昌岭山核心区及缓冲区内举办庙会及各种形式的群众集会·任何人员不得在林区内从事封建迷信、摆摊设点、旅游集会、野外用火等活动· 二、相关乡镇、昌岭山林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组织乡村干部、林场职工加强管护巡查,特别是每年民间传统“六月六”庙会期间,在林区重点路口值班值守、设立关卡,坚决杜绝任何人员进入林区. 三、各乡镇、街道、学校要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,组织群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引导群众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及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禁止任何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,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旅游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· 四、广大群众要正确认识禁止在昌岭山林区内举办庙会的必要性,易风移俗,提高生态保护意识,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’自觉做到不组织、不参与“六月六”昌岭山庙会及林区内其他集会、封建迷信、旅游等活动。 五、县林业局、县公安局、县森林公安分局要加强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在昌岭山林区内的封建迷信、旅游集会、摆摊设点等行为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. 六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· 监督举报电话:县林业局0935-5121373 县公安局110 县森林公安分局0935一5128110 古浪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 只有在此一度往日风光! 为此表示惋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欢